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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【将军恩情】(2/7)

有没有遗漏的地方?”

    “我最近和同事们进行各种讨论,希望找出林先生发明的‘公共屋契’遗漏的地方,发现公共屋契可以解决法律上的事情。至于不能解决的问题,都不在法律范围之内——例如,业主有权随意使用自己的地方,别人无权干涉,会使相互间的纠纷却多了起来。比如,你在大厦里设工厂,开工时噪音骚扰别人;开酒楼的,在门口装个霓虹灯招牌,整夜亮着,搞得住客难以入睡这些问题,是住宅大厦的将来的问题!”

    林志超笑道:“这些问题是未来政府方面需要完善的‘禁止扰民条例’,事实上这些问题和大厦本身无关。比如有人拿枪杀人,难道枪有错嘛?”

    霓虹灯这个通夜照亮,是香港‘赛博朋克’风格,住客可拉窗帘;在大厦设工厂,这是香港发展的特色,未来香港有大量的家庭式工厂,就连将来的香港电子产业,都是在两间住宅单元设立的,一个月可以组装4000台晶体管收音机。

    安杜鲁笑着说道:“确实如此!那我们会在下周制定好‘公共屋契’详细法律文书,对了,分期付款是否需要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担保?”

    此时地产售楼花,一律通过律师行收取和管理买家的钱,律师行再打给地产公司。林志超有心突破这个条例,但仔细一想现在让银行介入太早,未必是好事。

    于是,林志超说道:“是,依旧是律师行收取买家的资金,这次也是和你们律师行合作。”

    安杜鲁随即认真的说道:“好!不过有一点林先生需要注意,我们收取买家的购房资金,那我们就是买家的信托人,我们会从买家的利益着想,是否把钱打给置业公司。当然,我说的情况是置业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,可能需要面对的问题!”

    这话没错,林志超无法反驳,便说道:“我知道,这是法律。而且,此次香槟大厦的首付款我们只收取20的首付款,并且尾款分为两年期限支付,楼花可以转让和出售”

    一系列操作手法随之出现,好在律师行会搞定一切。

    香港的律师虽然贵,但那是打官司,像这种制作一些文件和公证,收费并不贵,而且收的也是买家的钱。当然,对于律师行来说,做这种律师公证,相当的轻松,且量大管饱。

    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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