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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182章:砍头阁老殷正茂:大明律杀不了的,我的刀来杀!(2/7)

张票拟递给了沈念。

    一张写着:“拟曰:即刻令户部补足冬衣,命厂卫彻查贪墨之事,严惩主谋者。”

    署名:申时行,附议:赵志牟。

    一张写着:“拟曰:即刻令户部补足冬衣,命三法司彻查贪墨之事,严惩主谋者。”

    署名:王锡爵,附议:陈经邦。

    两张票拟看似只有一词之差,但意义却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厂卫办案,是行使皇权。

    小万历、李太后、冯保三人都能暗箱操作,决定结果。

    三法司办案,是行使大明律。

    也有暗箱操作的可能,但受内阁制约,群臣监督。

    申时行做事偏向中庸。

    他不希望此事闹大,故而建议令厂卫调查,免得再发生李太后与小万历绝食之事。

    王锡爵性格刚烈。

    他认为武清伯屡教不改,厂卫调查必会徇私,故而想让三法司调查。

    票拟司之所以将每日的轮岗检详官设定为五人。

    是因一人票拟,外加至少两人附议,才能将票拟呈递到禁中。

    少于三人意见一致,则票拟无效。

    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,乃是为了提高办公效率。

    虽说多数不一定是对的,但大概率是对的,且还有内阁的票拟在,给小万历提供两个选择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。

    沈念若支持申时行,只需在其票拟附议处署名,署名后,王锡爵署名、陈经邦附议的票拟便算作废。

    小万历若驳回此票拟。

    王锡爵与陈经邦才能再次呈递奏疏,但还需一人附议,即至少两人附议,票拟才算有效。

    当下,沈念的意见非常重要。

    沈念想了想,率先说道:“此贪墨案涉及武清伯,陛下与太后理应避嫌,故而厂卫不可去查。”

    听到此话,王锡爵与陈经邦的脸上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沈念接着道:“不过,我觉得此票拟还可以写得再具体一些!”

    说罢。

    沈念从一旁桌子上拿出一个崭新的票拟纸条。

    然后提笔在上面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拟曰:即刻令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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