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7章 制度标准化的全国博弈(2/3)
该文档共计87页,涵盖平台最核心的八大模块与26个子模块,每一页都注明模块研发时间、原始版本代号、起始单位签章。
文末附李一凡亲笔落款:
“制度之事,贵在溯源。”
“功能可模仿,思想不可复制。”
此举引发中央高度关注。
大夏办公厅改革局副局长程敏在例行汇报会上明确提出:
“潇湘方面已具备制度标准化条件,建议优先进入国家推荐目录。”
但紧接着,大夏编办一纸意见送至高层,提出:
“为避免制度碎片化,建议六省制度成果联合编入《国家制度治理通用标准》,统一发布。”
这份文件,看似中立,实则直指潇湘:
一旦“联合发布”,原始性、解释权、主导力,统统瓦解。
潇湘省委常委会议上,赵建国摊开文件,一字一句地念完。
沉默片刻后,他看向李一凡:
“一凡,如果我们点头,这套制度你还能掌握吗?”
李一凡没有迟疑:“不能。”
“那你建议呢?”
“不同意联合发布。”
“但我们可以提出对等方案——全国每一套机制标准,必须拥有制度源头标识。”
“来源地、原始团队、制度架构逻辑,必须具备明确归属。”
赵建国点头:“这就是你说的‘制度专属标识符’?”
李一凡答:“没错,用制度身份做规则登记。谁创的制度,谁拥有解释权。谁篡改逻辑,一眼识破。”
“而不是把别人的平台换个名字,说成自己的原创。”
当晚,潇湘省委办公厅拟定《国家治理制度标准构建建议函》,核心条款如下:
1. 平台机制一律登记原始设计地、起始版本、创始架构逻辑;
2. 制度名称不得随意更换,需注明“源自版本